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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新能源汽車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說,今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山西省標注的甲醇重卡和燃氣重卡新能源汽車在山西境內減半征收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
甲醇重卡和燃氣重卡新能源汽車在山西境內減半征收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
根據通告,山西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將免費為新能源汽車辦理牌照,收集車主姓名、車主銀行卡號(補助資金專用卡,不得隨意更換)、車輛號牌、核載質量、聯系方式等基礎信息。標注的甲醇重卡和燃氣重卡新能源汽車實行一車一卡、車卡綁定管理模式。車主在辦理車輛牌照后,要及時到各地市指定的高速公路 ETC 營業(yè)網點辦理《山西省新能源車輛高速公路專用通行卡》,車主須持該卡通過高速公路出入口,方能享受我省境內減半征收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政策。
據介紹,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減半征收實行“先征后補”的辦法。即標注的甲醇重卡和燃氣重卡新能源汽車行駛我省境內高速公路先全額繳納車輛通行費,經省交通和財政部門審核相關信息后,由省財政廳按照車輛實際繳納通行費的50%按季下撥補助資金至車主指定銀行卡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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